
公告日期:2025-03-29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对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其他相关工作。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由独立董事赵秀芳女士、谭国春先生、董事王月红女士三位委员组成,其中赵秀芳女士为主任委员,管理学(会计学)硕士,具备会计专业背景,有实际内部审计工作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每次会议全体委员都参加,共
审议通过议案 13 项,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议案)
2024 年 第三届 2024 年第一次 1、《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会计师预审工作报告的议
1月18日 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的议案》;
2024 年 3、《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月27日 第三届 2024 年第二次 4、《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 年 第三届 2024 年第三次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月22日
2024 年 8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月 15 日 第三届 2024 年第四次 2、《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24 第三届 2024 年第五次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日
2024 年
12 月 17 第三届 2024 年第六次 2024 年度年报预查交流会
日
三、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完成审计委员会职能,合理表达专业意见。
1、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自 2015 年至今,公司一直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年报和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现出较高的专业能力,工作认真细致,勤勉尽职,体现了应有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评价,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
2、指导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对相关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指导,审阅了内控制度,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
存在重大缺陷。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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