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目前由独立董事张春鹏先生、单辰博先生以及董事赵三军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春鹏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所有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届次 审议事项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与年审会计师就初审意见进行沟通》;
2025 年 3 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24 日 员会第七次会议 案》;
《关于 2024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关于启动 2025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2025 年 4 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告的议案》;
25 日 员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
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025 年 8 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5 日 员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25 年 10 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0 日 员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7 日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