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78 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二、执业记录
(一)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
姓名 执业资质 项目组成员 是否从事证券 在其他单位兼职
服务业务 情况
严海锋 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是 否
张演硕 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是 否
银雪姣 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 是 否
姓名 从业经历
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8月开始在
严海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
家。
张演硕 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8月开始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12月开始
银雪姣 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家。
(二)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资源配备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在专业、人数、执业水平、经验等方面均满足公司审计的要求。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
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重点内容包括应收账款、投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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