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6-016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 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3,126,000.34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 461,169,371.86 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 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6 年 4 月 11 日,公司总股本 407,589,72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5,875,600 股,以 401,714,121 股为基数
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4,274,259.36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2.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5,875,600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4,274,259.36 72,095,912.46 72,088,171.3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3,126,000.34 146,542,645.16 148,616,210.26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461,169,371.8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元) 208,458,343.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否
额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39,428,285.2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208,458,343.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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