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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8 18:58:41 股吧网页版
聚合顺:国泰海通关于聚合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9


股票简称:605166 股票代码:聚合顺
债券简称:111003 债券代码:聚合转债
债券简称:111020 债券代码:合顺转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 年度)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六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及《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聚合顺”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于 2026 年 5 月 6
日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4,844,316.6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36,497,273.6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3,649,727.36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81,034,595.70 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42,007,370.07 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分红政策的规定,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0.63 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
314,732,646 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数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9,828,156.70 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的 15.11%,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3.69%,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10,888,587.00 元,2025 年度预计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30,716,743.7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21.21%。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股本基数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为准。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公司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将按规定对“聚合转债”“合顺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经营上的不良影响。公司已就上述重大事项进行公告,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可转债的本息安全,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国泰海通作为“聚合转债”“合顺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泰海通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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