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顺”或“公司”)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合顺转债”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容及建设进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的概述
(一)“合顺转债”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61 号)同意注
册,聚合顺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38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3,8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166.52 万元。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06 号文同意,
公司 33,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4 年8月 15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合顺转债”,债券代码“111020”。
根据公司发行“合顺转债”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所属区域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以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
号 金投入金额 入净额
1 年产 12.4 万吨尼龙新 浙江省杭州市 聚合顺 58,288.72 15,800.00 15,503.88
材料项目
2 年产 8 万吨尼龙新材 山东省淄博市 山东聚合顺 42,447.71 18,000.00 17,662.64
料(尼龙 66)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00,736.43 33,800.00 33,166.52
注: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的差异系发行相关费用。聚合顺此前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年产 12.4 万吨尼龙新材料
(二)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原项目为“年产 12.4 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
上市公司,实施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年产 12.4 万吨
尼龙新材料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7,623.86 万元,主要用于土建工程方面的投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7,880.02 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到账后产生的净利息)。
公司出于均衡建设尼龙材料生产项目的考虑,拟对“年产 12.4 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的建设规模和产品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为“年产 5.08 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年产 5.08 万吨尼龙新材料建设项目”将在原“年产 12.4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已经投入的基础上完成后续建设。因此,本次拟调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为原“年产 12.4 万吨尼龙新材料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
15,503.88 万元(含已使用的 7,623.86 万元和未使用的 7,880.02 万元),本次募投
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 已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后
情况 净额 资金 续使用金额
变更 1 年产12.4万吨尼 浙江省杭 聚合顺 58,28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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