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4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6-033
债券代码:111023 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利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起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始日 期间
111023 利柏转债 可转债转股复牌 2026/6/9 2026/6/10
调整前转股价格:12.14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2.09 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6 年 6 月 10 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披露的《江苏利柏特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根据《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利柏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因此,“利柏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利柏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派送现金股利后,“利柏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计算过程如下: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12.14 元/股;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0.05 元/股
P1=P0-D=12.14-0.05=12.09 元/股
本次调整后的“利柏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12.14 元/股调整为 12.09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起生效。
“利柏转债”自 2026 年 6 月 3 日至 2026 年 6 月 9 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停止转股,2026 年 6 月 10 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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