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三人行未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三人行未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诚信、勤勉、专业、忠实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赛娜女士,1982 年 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202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
负责的原则,在会议召开前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在公司的有效支持和配合下,认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充分信息,积极出席并对所提交的事项进行认真讨论和审议,形成表决意见,对公司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5 年,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均符合法定要求,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均已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委托出 是否连续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席次数 缺席次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 数(次)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次) (次) 议
赛娜 6 6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本人共计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我均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发表相关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机制。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本人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亦不存在公司阻挠本人行使上述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公司信息。借助股东会等工作安排,加强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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