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蒋庆哲
作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通燃气”)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蒋庆哲先生,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任华东石油学院、华东石油学院北京研究生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先后担任团中央学校部干部,全国学联副秘书长;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团委书记、学工部(处)部长,化工系主任,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书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书记。同时担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乡村发展协会副会长、中国石油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等职务。于 2023 年 10 月20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任洪通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
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2024 年公司召开了董事会 10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在会前认
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未
受公司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各独立董事具体参
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
董事 本报告 现场 以电话 委托 是否连续 席股东
姓名 期应参 或通讯 缺席 两次未亲 投票表 股东大 大会次
职务 加董事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自参加会 决情况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会次数 加次数 议
蒋庆哲 独立董事 10 1 9 0 0 否 均同意 2 2
2、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及相
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
席次数 1 次,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
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 1
次,实际出席次数 1 次,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