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蒋庆哲
作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通燃气”)的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蒋庆哲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任华东石油学院、华东石油学院北京研究生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先后担任团中央学校部干部,全国学联副秘书长;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工处副处长、学工处长,化工系主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书记。同时担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乡村发展协会副会长、中国石油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等职务。于2023年10月20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任洪通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2025年公司召开了董事会7次,股东会2次,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未受公司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各独立董事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出 实际出
董事 本报告 以电话 是否连续 席股东
期应参现场 委托
或通讯 缺席 两次未亲 投票 席股
姓名 会次
职务 加董事出席 出席 自参加会 东
方式参 次数 表决
会次数次数 次数 议 数
会次数
加次数 情况
蒋庆哲 独立董事 7 0 7 0 0 否 均同意 2 2
2、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1次,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次数1次,实际出席次数1次,任期内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提名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等相关资料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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