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司代码:605169 公司简称:洪通燃气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按照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的总股本282,88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5,776,030股A股股份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55,420,794.00元人民币(含税),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5.58%。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洪通燃气 605169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秦明 周斌
联系地址 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 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
洪通工业园三楼 路洪通工业园三楼
电话 0996-2613068 0996-2959582
传真 0996-2692898 0996-2692898
电子信箱 qinming@xjhtrq.com Zhoubin@xjhtrq.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D 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的“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D 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的“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本行业的国家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新疆燃气行业的主管部门。本行业的自律组织是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及各地方城市燃气行业协会。
(二)行业产业政策
2022 年 5 月 17 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规划指出要“深入推进物
流领域节能减排,在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加快建立天然气、氢能等清洁能源供应和加注体系。
2025 年 1 月 10 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天然气利用
领域环境监管的通知》,强调在天然气勘探、开采、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全产业链加强环境监管。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减少天然气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和废渣排放,加强对天然气加气站、储气库等设施的环境监测,确保天然气行业的绿色发展,助力实现碳减排和环境保护目标。
2025 年 3 月 10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石油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征求
意见稿),这是 2014 年《天然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实施 10 余年后的首次重大修订。其中调整了对储气能力的要求,供气企业的储气义务从原来年供气量的 10%降至 5%,地方政府应急储备天数从 3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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