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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6:14:25 股吧网页版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

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22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就《决定书》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发来的《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并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通报和传达,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相关部门就《决定书》中所涉及的问题逐项梳理和全面自查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途的议案》,现将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整改措施的总体安排

为了更好地落实浙江证监局相关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并逐
项提出整改计划,同时要求整改责任人针对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结合自查整改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措施,做到切实提升公司内控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二、责令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一)存在问题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不一致,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整改措施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不一致,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的整改措施

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职能人员集中办公效率,结合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结项后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主要的研发团队在上海及杭州办公的客观情况,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建设的建筑永久调整为研发行政综合楼,现有供研发使用的区域保持不变,同步调整部分建筑面积供其他行政部门综合使用,并将根据公司研发项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研发实验区域和相关研发设备。同时,公司目前在上海和杭州均设有研发中心,未来将根据研发项目和人员增长情况,妥善安排公司相关研发项目所需的办公场地。

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财务部、证券部

整改结果:公司已组织相关岗位人员进行了专项学习,首次公开发行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途调整的整改方案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时完成,后续将保持持续规范运作。

2、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整改措施
针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中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公司将在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调整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同时,公司已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上述人员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重视程度,提高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财务部、证券部

整改结果:已落实整改完成,并将持续规范执行。

三、整改总结

通过浙江证监局本次对公司全面、细致的现场检查,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本次现场检查对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起到了重要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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