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在审议至其个人薪酬时回避表决。董事薪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薪酬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予以核算;公司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度发放。2025 年度,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 516.64 万元(含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薪酬水平,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以其与公司及子公司所订立的聘任合同/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根据在公司实际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2、不在公司实际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外部董事,参照独立董事标准实行 8万元/年(税前)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3、独立董事实行 8 万元/年(税前)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4、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1)基本薪酬:即月度工资标准,是为了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生活所需,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体现岗位价值和基本劳动报酬,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后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与岗位绩效达成情况,当年度绩效一定比例以半年度为考核周期在当年度按月预发、一定比例在全年结束后次年农历春节前发放;其中,绩效薪酬的 10%应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具体方案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另行组织考核并实施。
三、 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二)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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