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关于对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报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德皓函字[2025]00000086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关于对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德皓函字[2025]0000008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由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空科技”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70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本所作为时空科技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现就《问询函》中需要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有关事项核查说明如下:
一、关于收入。年报显示,2024 年公司实现收入 3.41 亿元,
同比增长 68.14%,其中第四季度公司确认收入 1.37 亿元,占比40.18%,2023 年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比仅为 15.76%。结合业绩预告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一是 2023 年公司收购捷安泊、河北新时空智慧停车相关业务,2024 年贡献收入
约 1.1 亿元至 1.2 亿元;二是公司 2024 年第四季度承接广安、泉州
景观照明项目订单金额较大且完成进度较快,其中广安、泉州项目截止期末履约进度分别为 46.51%、90.57%,本年收入贡献约 1.08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广安、泉州项目的收入、成本及履约进
度的具体确认方法,结合两项目的工期与实际施工进展,以及期末、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四季度承接项目当年即确认大额收入的原因与合理性;(2)列示 2024 年智慧停车业务前五大客户名称、收入金额、注册 资本、注册时间、合作时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智慧停车运营业务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3)结合公司智慧停车业务开展的具体模式,说明相关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及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广安、泉州项目的收入、成本及履约进度的具体确认方法,结合两项目的工期与实际施工进展,以及期末、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四季度承接项目当年即确认大额收入的原因与合理性。
1、广安、泉州项目的收入、成本及履约进度的具体确认方法
(1)公司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主要是为客户提供照明工程施工以及设计等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上述收入确认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广安、泉州项目的收入、成本及履约进度的具体确认方法
长江二级支流渠江广安段河道综合整治及智慧文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广安项目”)、泉州中心市区照明提升二期项目(市级国企城建部分)(东海片区 2+城东片区() 以下简称“泉州项目”)均为照明工程施工业务项目。公司确认收入、成本及履约进度的具体
确认方法如下:
公司按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具体为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公司制定了《工程项目实施成本预算编制管理规定》,对预计总成本的编制方法、审批流程、修正确认进行了详细稳定的规定,确保预计总成本编制流程合规、编制金额恰当,预计总成本经流程审批后报送财务部门,作为完工进度计算的依据。公司各项目预计总成本均按上述规定进行编制、审批,预计总成本的编制具有合理性,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
公司按项目核算收入和成本,各项目实际发生成本严格分项目管理并归集。在 ERP 系统中设立统一的项目名称,从合同订单到项目材料采购入库、出库核算保持一致,按权责发生制归集项目的实际发生成本,确保项目成本归集的准确、完整。
公司以项目合同金额为基础确定工程项目的初始预计总收入。项目开展过程中,如果工程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工程变更等相关文件,调整预计总收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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