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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20:51:22 股吧网页版
时空科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7 日
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推举张善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等因素,建立了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有利于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本次交易的各项条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张丽丽、陈晖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东珵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普沃创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 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经测算,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指标占公司对应指标比例符合《重组管理办法》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交易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宫殿海,控制权未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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