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的说明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合劲威”)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 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一)聘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二)聘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三)聘请了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 的审计机构和备考审阅机构;
(四)聘请了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 规,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 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 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