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
的情况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嘉合劲威”)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先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情况及填补措施进行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即期回报摊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下,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2025 年度
实际数 备考数 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 165,243.10 352,027.77 113.04%
负债总额 51,265.83 181,528.14 254.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11,034.23 167,581.48 50.93%
营业收入 34,731.53 188,673.59 443.23%
净利润 -25,206.23 -19,340.16 23.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439.53 -18,548.57 24.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47 -1.50 39.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47 -1.50 39.38%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均有所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布局新质生产力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强调创新驱动和产业升级。证监会在《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支持上市公司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夜间经济及智慧城市相关业务,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地方政府财政收紧、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增长承压。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在坚持规范运作的前提下,积极寻求产业转型升级的突破点,打造新的业务增长引擎,构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
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嘉合劲威专注于 DRAM 及 Flash 存储器应用产品的研发、
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以消费级为主,具备一定知名度。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公司业务将拓展至半导体存储领域,实现向新质生产力方向的战略转型;标的公司可借助上市公司平台直接对接资本市场,建立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助力企业业务进一步发展;同时,上市公司平台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嘉合劲威的企业知名度及品牌影响力,助力其市场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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