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 6 号——定期报告》,以及《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蓝发钦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2 月出生,博士
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专业。1992 年 7 月至 1999 年 5 月,
担任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系教师;1999 年 5 月至 2003 年 5 月,担任华东师范大
学经济学系副系主任;2003 年 5 月至 2007 年 7 月,担任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副
院长;2007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担任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主任。
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MBA 中心主任。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则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
姓名 参加董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数 议
蓝发钦 7 7 6 0 0 否 3
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与管理层进行询问沟通,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融资授信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严格把关,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次。本人对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赞成,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内部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积极沟通和深度交流,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
度及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和股东会等形式与中小股东保持通畅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回答股东关心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契机,结合项目考察、专题研讨、专题培训、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多次到公司开展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并从专业角度提出相关改进意见和建议。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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