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生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7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38 元,共计募
集资金 55,95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714.6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1,235.4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072.6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162.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76 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4 月 22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55,95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7,787.22
二、募集资金净额 48,162.78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6,601.03
本年度使用金额 367.22
暂时补流金额 0.00
现金管理金额 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累计) 0.42
其他-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 24,284.72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累计) 3,090.61
其他-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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