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18:01:05 股吧网页版
确成股份:关于开展外汇结售汇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结售汇及其他金融衍生

产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获取投资收益

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____)
□其他:________

交易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期货期权业 纯碱等原材料期货
务交易品种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5,000

交易金额 (单位:万元)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外汇业务交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
易品种 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不适用

交易金额 (单位:万元)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15,000

(单位:万美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3 月 27 日,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办理外汇结售汇及其他金融衍
生产品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及期货业务基于实际发展需要,遵循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但仍可能面临决策和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及信用风险及损失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降低汇率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成本控制的不利影响,有效规避市场风险,保持公司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及子公司将开展相关金融衍生品以及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境外销售业务占比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此外,公司原材料如纯碱等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外汇、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期货和金融衍生品投资。

(二)交易金额

1、外汇套期保值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5,000 万美元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商品套期保值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
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为5,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币(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自筹资金或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1、外汇套期保值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系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通过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或企业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锁定、对冲公司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持有外币资金的汇率波动风险,实现套期保值;交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在规模、期限等方面与相关的资金头寸及收付款节点一一对应,确保形成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

2、商品套期保值

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采用实货和纸货规模与期限相匹配、交易方向相反的操作,对冲主要原材料实货价格波动风险,实现套期保值;交易范围仅限于与公司纯碱等主要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

(五)交易期限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