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5:43:03 股吧网页版
确成股份: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相关监管要求,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特制定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深耕主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作为全球主要的二氧化硅产品专业制造商之一,目前已形成了从原材料硫酸、硅酸钠到最终产品二氧化硅的完整产业链。公司产品主要市场聚焦于橡胶工业领域中的高性能子午线绿色轮胎配套专用材料、动物营养品载体、牙膏行业以及硅橡胶行业。
公司始终坚持以产品为核心,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积极推出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二氧化硅产品销售量的不断攀升。2026 年,公司坚定以全球化经营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引领,持续深化与客户的全方位合作,积极响应客户需求,不断提升产品性能与附加值,切实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具体从以下方面积极做好应对准备:

1、公司将积极优化产品结构和扩大产品应用领域,重点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及低碳环保产品的销售占比,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继续做好牙膏行业系列产品等新产品的市场开拓和培育工作,加快二氧化硅产品在新应用领域、绿色低碳新生产工艺的科技成果转化。

3、积极落实拟投资建设的滨海一期项目、松厚剂项目以及推进的建设,不断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

4、积极推进二氧化硅微球项目的建设,项目预计 2026 年内完工投产,在新的化妆

二、强化研发创新,驱动价值提升

公司坚持以创新能力和质量体系为核心支撑,将科技研发、产品性能与客户需求深度融合。通过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完善全流程质量管理,并持续优化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不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和市场响应效率。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夯实核心竞争优势,推动业务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为客户创造长期、稳定的价值。

2026 年公司将从以下几方面不断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

1、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各种二氧化硅产品在其他不同应用领域的研发、不同生产工艺的研发、试验工作,储备技术和新产品、新的绿色低碳生产工艺,通过培育、孵化、自主研发及引进等手段,进一步拓展新的二氧化硅产品应用领域,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产品和技术,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2026 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同比增长 10%以上。
2、不断推进研发队伍人才梯队建设,大力引进优秀的研发人才。

3、公司在现有多个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及人才站点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的合作,加速前沿技术的成果转化与应用。充分利用新落成的研发中心,加速新产品的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4、加大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计划 2026 年度新申请专利数量不低于 5 个。
三、优化回报机制,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置于核心地位,秉承可持续发展和股东权益保护的理念,坚持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连续五年累计现金分红已达 7.87 亿元人民币(含税,不含 2025 年年度分红),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
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5,883,14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2,000,000 股以及已回购未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0,000 股后的 413,873,145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65,549,258.00 元(含税),

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3.31%。该议案已经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将在保障健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