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5183 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更正
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6 年 4 月 24 日,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相关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 688,740 股限制性股票,并与前次已回购的 10,000 股限制性股票一并办理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1,588.3145 万股变更为 41,518.4405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41,588.3145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1,518.4405 万元。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注册资本变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6-02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相关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申报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山河路 50 号浙大网新科创园32-36
3、邮政编码:214101
4、联系人:王今
5、联系电话:0510-88793288
6、邮件地址:ir@quechen.com
特此公告。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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