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度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
修订内容一览表
修订前的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七条 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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