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本次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津贴)方案及发放方法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是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6 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是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可以按月进行预发,发放比例为绩效薪酬的 80%,剩余 2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3、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进行适当调整。
4、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5、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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