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8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6号——定期报告》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独立行使所赋予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王文兵: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0月出生,博士学历。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会计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992年7月毕业于安徽省蚌埠粮食学校会计与统计专业,2006年6月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2014年6月四川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先后在安徽省蚌埠粮食学校、安徽科技贸易学校、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工作。从事公司财务与会计等课程的教学及公司治理与实务的研究。现任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为2022年7月至2025年7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共出席8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33项决议。召开2次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了21项重大决议。本人出席所有会议,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主动询问和了解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对重大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还通过公司专门委员会对分管事项展开了相应工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1、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
独立董 出席方式 是否连续 股东
事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大会
次数 席次数 现场 通讯 委托 次数 自参加会 情况
议
王文兵 8 8 8 0 0 0 否 2
2、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以上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提名委员会 0 0 0 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4年度年报工作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展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审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年审工作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电话、e互动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三)现场工作考察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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