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4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本公司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金额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2 号)核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5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383,800,0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6,132,692.39 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327,667,307.61 元。上述
款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0554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商业银行签订多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4 月 30 日,本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唐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胜利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裕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与子公司信达科创(唐山)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达科创”)、唐山华通特种线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特种”)
分别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及孙公司釜山电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釜山电
缆”)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胜利路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27,088,979.52 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578,328.09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表为人民币
838,649.56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之间存在 260,321.47
元差异。具体差异原因系:1、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银行净利息收入 197,321.47
元;2、公司与设备供应商无锡南方电工机器有限公司存在非募投项目取消制作
的情形,对方退回货款时误将款项退回至募集资金账户,涉及金额为 63,000.00
元,公司已于期后将款项退回。
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序号 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资金用途 余额(元)
河北华通线缆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 研发中心建设、补充流动资金 已销户
1 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城支行 132400000013000358803
河北华通线缆集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 新型铝合金复合及数据中心专用
2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北京分行朝阳支行 8015100000006256 配电电缆、海陆油气工程用潜油泵
电缆、连续管及智能管缆项目 26,175.47
河北华通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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