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5-085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通线缆”)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 万元(含 80,0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于 2026 年 5 月末
实施完毕,并分别假设截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全部可转债转股或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全部可转债未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80,000.00 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发行规模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规模为准;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为 80,000.00 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实际发行规模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 26.51 元/股(该价格为 2025 年
10 月1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实际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为基础确定)。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5、在预测公司本次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本公司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回购股份、利润分配等)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考虑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以及截至目前已公告的利润分配方案拟分配现金股利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净资产发生的变化;
8、假设 2025 年度和 202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只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且现金
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利润分配的判断;
9、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932.4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1,517.63 万元,
2024 年 12 月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14,820.91 万元。在不出现重大经营
风险的前提下,亦不考虑季节性变动的因素,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基于谨慎
性原则,假设 2025 年度、202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情况进行测算:(1)假设与上期持平;(2)假设较上期增长 10%;(3)假设较上期增长 20%;
10、假设 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4 年期末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本期现金分红金额+转股增加的所有者权益;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以此类推计算;
11、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