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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3 17:50:42 股吧网页版
华通线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4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保密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负责人。未经董事会批准、董
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保密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保密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都应做好信息
的内部保密工作。

第六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密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公司
尚未公开的保密信息,不得进行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保密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七条 公司保密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八条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所列内幕信息;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所列重大事件;

(三)公司定期报告和业绩快报披露前,定期报告和业绩快报的内容;

(四)公司回购股份,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计划;

(五)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计划;

(六)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公司的一切非公开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配方、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数据、试验流程、图纸、样品、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运作方式、客户信息、竞争对手信息、代理产品信息、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销售渠道;公司的经营策略、经营状况、与合作伙伴的意向、合同、协作等法律文件的内容;公司谈判方案、内容、会议会谈纪要、决议;公司营销计划、业务渠道、供货来源、销售渠道、客户名单、产品成本、交易价格、定价政策、利润率、销售策略方案;公司为客户制作的策划方案、咨询服务工作成果、设计方案、图纸;公司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帐簿、报表、工资、奖金、福利分配方案、盈亏状况;公司人事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人员档案资料,内部重大人事变动、重要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计划;公司的重大决策与行动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计划、收购、兼并、清算、分立计划,准诉讼、仲裁行动,或未公开审理的诉讼、仲裁,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计划、活动安排;公司招投标中的标底标书内容以及其他公司需要保密的有关信息等。

(七)公司的技术秘密,指公司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资料和信息;
(八)公司的技术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发现、设计、工序、公式、革新、开发、改进,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权的各种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文章、报告、制图、图纸、蓝图、广告、营销材料、标识等),技术诀窍、经营模式以及商业秘密;

(九)中国证监会及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内幕信息;

(十)公司董事会、总经理认定的其他保密信息信息。

第三章 内部人员的含义与范围

第九条 内部人员是指任何由于持有公司的股票,或者公司中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管理地位、监督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公司职工,能够接触或者获取保密信息的人员。

第十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
员;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五)公司从事证券、财务、统计、审计、核算、新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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