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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4 11:46:29 股吧网页版
安德利: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3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裁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交易事项,包括: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购买、出售行为的,仍包括在报告事项之内);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租出资产;

6、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7、赠与或受赠资产;

8、债权、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转让或受让研究和开发项目;

11、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事项。

上述事项中,第 2 项或第 4 项发生交易时,无论金额大小报告义务人均需履
行报告义务;其余事项发生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报告义务人应履行报告义务: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以上;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以上;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以上。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四)关联交易事项,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1、前述第(三)项规定的交易事项;

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3、销售产品、商品;

4、提供或接受劳务;

5、委托或受托销售;

6、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7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港币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港币以上的关联交易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以上的事项,但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并公告的框架协议中规定的交易除外。

以上各比率计算所依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公告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五)其它重大事件:

1、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
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到前款所述标准的,适用该条规定。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4、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传闻澄清事项;

6、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7、回购股份;

8、破产;

9、其它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六)重大风险事项: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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