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 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79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技术合作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领先”)签署两个项目的《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共同开发“昂丹司琼口溶膜”、“依达拉
奉右莰醇注射用浓溶液”项目,合同金额预估分别为 910 万元和 215 万元,共计 1,125
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康领先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0次,累计金额0万元,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鉴于药物研发周期较长,项目能否最终研发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整合研发资源、共担研发风险,加速公司药物研发进程,提升核心竞争力,
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技术合作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预计“昂丹司琼口溶膜”和“依达拉奉右莰醇注射用浓溶液”项目,总研发成本预算不超过 1,125 万元。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康领先签署《技术合作开发合同》,共同开发“昂丹司琼口溶膜”项目和“依达拉奉右莰醇注射用浓溶液”项目。
(二)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也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董事长刘景萍女士、董事汤琪波先生同时担任康领先的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的情形。康领先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7MDWT7XK
成立日期:2022 年 4 月 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杭州空港经济区保税路西侧保税大厦 156-8 室
法定代表人:汤琪波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 40%,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40%,杭州康嘉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0%。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事项情况外,关联人康领先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关联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2 规定的“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情形。交易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签署《技术合作开发合同》开展技术研发,共同开发“昂丹司琼口溶膜”项目和“依达拉奉右莰醇注射用浓溶液”项目。
四、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同类项目研发成本预算为参考基础,由公司与康领先平等协商一致,确认公司项目投入的研发经费金额及承担方式,并明确双方享有的项目权益及利润分成比例。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昂丹司琼口溶膜(4mg、8mg)技术合作开发
1、交易内容
甲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康领先医药科技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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