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 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6-021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86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8,119,000.00元,坐扣承销费人民币35,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73,119,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079,347.7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039,652.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246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7 月 3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20,811.9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5,707.93
二、募集资金净额 15,103.97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4,000.66
本年度使用金额 9.11
暂时补流金额 1,186.45
现金管理金额 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
其他-具体说明 /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93.87
其他-具体说明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6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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