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00:28:43 股吧网页版
ST葫芦娃: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波-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波先生:196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冶金机械专业。现任北京秦脉医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秦脉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10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前兼任石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和专委会的情况

1、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如下:

姓名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 亲 自 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数

董事会 7 7 5 0 0

王波

股东会 3 3 3 0 0

2、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所审议事项的有关情况,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为参加会议做充分的准备。会议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所有议案发表明确的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等合法、规范,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经营规范,治理体系完善。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与ESG委员会 2 2 0 0

提名委员会 4 4 0 0

任职期间,作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

基于公司会前提供的会议资料及与相关人员交流情况,本人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有效推进董事会科学决策。会后,持续跟进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全部出席。本人恪尽职守,对涉及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所有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任何异议、反对
或弃权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3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
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7 号)。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整改事项包括更正会计差错并追溯调整、加强人员培训并增强规范意识、完善内控制度及内控流程,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
在自查整改期间,本人持续与内部审计部门、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要求其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持续完善销售相关流程,规范从合同签订、货物交付、销售回款等收入确认的各个环节操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定期对收入确认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收入确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内部控制进……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