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葫芦娃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8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1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811.9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707.9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103.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4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7 月 3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万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20,811.9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5,707.93
二、募集资金净额 15,103.97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4,000.66
本年度使用金额 9.11
暂时补流金额 1,186.45
现金管理金额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93.87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6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0年7月4日分别与交通银行海口大同支行、中国银行海口琼山支行、招商银行海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因公司部分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工作通过子公司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葫芦娃”)实施,为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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