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 年 5 月 11 日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及《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
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
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
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本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
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
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履行职责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公司人事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
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总额
第八条 公司参考以下因素决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
(一) 上年度薪酬总额;
(二) 本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目标及财务预算;
(三) 人工成本在公司单位产品成本中的比重和对公司单位产品盈
利水平的影响;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占公司整体薪酬总额的比例;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均薪酬金额、变动幅度与公司其他管
理人员人均薪酬、公司整体人均薪酬等的差异;
(六)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数量、岗位变动等;
(七) 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
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同地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总额的参考因素;
(八) 通胀水平:参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通胀指标,以使薪酬的
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的
参考因素;
(九) 其他合理因素。
第九条 公司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
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公司如发生重大投资、重大改造等影响当年利润的或其他不可预见
因素,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影响较大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