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5-066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年 10 月 15 日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志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
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 2025 年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 年修订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并提交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因
此,公司拟对董事会成员结构进行调整。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收到董事
张志的辞职报告,同时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职工代表一致同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志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张志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就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张志的基本情况如下:
张志:男,198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8 年 9 月至 2021 年 8 月在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任厂长,2021 年 9 月至
2025 年 2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销售总监,2025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兼销售总监、宁波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3 年 4 月 28 日
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任公司董事。张志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
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通过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10 万股股票。
张志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六)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七)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八)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张志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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