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07 号文《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3,208,365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97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583,695,764.05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剩余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8,822,913.15 元(承销保
荐费(不含增值税)总计人民币 29,766,309.38 元,其中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
止公司已预付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943,396.23 元及增值税人民币 56,603.77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554,872,850.90 元,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预付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4,141,887.5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 0053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5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5,447.33
自筹资金 5,447.33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2,407.12 万元。2025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7,854.45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5,559.74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804.57 万元,募
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7,364.31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0 日全额缴入本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开立的银行专项账户内,银行账号为
89150078801200000372。本公司和时任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昆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苏州分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
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使得公司与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此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中信证券重新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除保荐机构变更外,募集
资金存放银行及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等未发生变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112001012100559929 4,804.6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陆家支行 10530901040060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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