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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16:42:24 股吧网页版
起帆电缆:起帆电缆2025年度独立董事洪彬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洪彬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忠实、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 8 月,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本人开始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洪彬,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民盟盟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学士,上海交通大学及麻省理工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曾任职于博世、TUV 莱茵、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等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鹰潭新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玉山鼎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鹰潭高新区新鼎一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基金产品。现任精合(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科创金融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中国国际科创金融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岩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交通大学中英国际低碳学院硕士研究生产业导师、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系统内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其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始终秉持忠实、勤勉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与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 2次股东会,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出席股东会 2 次。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充分履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职期内参加 1 次会议,本人着重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核查,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充分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内部审计执行、财务核算、审计进展等事项充分交换意见,保障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中小投资者建立了联系,方便了解他们的关切和需求,并在履职过程中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发展相关动态,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还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日常沟通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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