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5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117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5/19 - 2026/5/20 2026/5/20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4 月 22 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以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公司总股本 479,155,319 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 6,588,001 股,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00,000 股后的股本数
472,467,3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17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5,278,676.2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五号权益分派》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0。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是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72,467,318×0.117)÷479,155,319≈0.115 元/股。
综上,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15)÷(1+0)=(前收盘价格-0.115)元/股。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5/19 - 2026/5/20 2026/5/20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3)公司股份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以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 自行发放对象
(1)公司股东:宁波神通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昱立實業有限公司、宁波神通仁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
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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