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公司治理现代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科学决策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原监事会的职权,不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予以废止。
在此背景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情况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整体删除了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公司同时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使其与《公司章程》保持一致。修订完成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本次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第三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
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 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
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 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
1 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 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 审计委员会成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
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 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 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
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 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
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
2 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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