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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4 17:49:22 股吧网页版
协和电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维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杨维生)

作为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
会人数超过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行业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杨维生,男,196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8 年 2 月至 2021 年任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
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覆铜板行业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环保分会委员、中国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顾问、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印制电路资讯》杂志副主编、合肥芯碁微装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至 2025 年 3 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本人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定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具备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我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5 次、股东大会 2 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
人秉承对公司和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认真勤勉的履职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参加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委托出 缺席 亲自出席

董事会 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 加会议

杨维生 5 5 1 0 0 否 2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战略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未召开。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就议案《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出明确同
意的意见,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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