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37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锁药房”)、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佳便利”)、四川勤康健之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勤康”)均为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公司为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 18,350 万元。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为连锁药房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9,833.79 万元;为之佳便利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667.16 万元;为四川勤康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15.97 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集团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四川勤康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责率超过 70%;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金江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与华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额 8,000 万元(大写:捌仟万元整)及约定范围内的利息、罚息、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等。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之佳便利与华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债权额 1,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及约定范围内的利息、罚息、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等。
3、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海源路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合同》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6,400 万元(大写:陆仟肆佰万元整)。
4、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海源路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之佳便利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授信额度合同》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950 万元(大写:玖佰伍拾万元整)。
5、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勤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 2,000 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决定: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中:(1)不超过 5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日常经营周转;(2)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的专项授信额度(包括专项并购项目、专项资产购置、专项更新改造项目等)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指定项目的相关支付。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贷款、并购贷款、开立信用证、福费廷、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业务。
集团内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综合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 8 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3 年。担保方式包括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
抵押、收购标的股权质押、其他资产质押担保等。
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会已决策授权担保的范围内。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
告》及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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