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46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 司治理架构作如下调整:
1、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2、根据法律法规,公司员工超过 300 人,董事会成员中应设 1 名职工董事,
以保障职工参与决策的权利、维护职工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原董事会 成员中的 1 名股东代表董事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成员人数保持不变。
3、结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治理架构的调整及公司变更经营范 围的实际需求,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
调整治理结构,取消监事会的同时,原《公司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 作废,并同步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除《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中修订的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其它条 款保持不变,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并决议生效后,授权董事会责成总经理安排相 关部门尽快办理相关事项备案、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的手续并领取最新的营业执照, 规范组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此次修订的《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作废《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附件为《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改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类型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修改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新增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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