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4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eHeng Law Offices (Kun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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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71-63172192 传真: 0871-63172192 邮编: 650032
目 录
释 义...... 2
正 文...... 5
一、增持人的主体资格...... 5
二、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6
三、本次增持的信息披露...... 6
四、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7
五、结论意见...... 8
释 义
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健之佳 指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祥群 指 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健之佳医药连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蓝波先生
本次增持 指
100%控股的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增持公司
股份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股份变动管理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指
号——股份变动管理》
《公司章程》 指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关
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及专项
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1)、《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首次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增持公告》 2026-003)、《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指
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4)、《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
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5)以及《关于实际控制人的
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
份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所 指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健之佳医
本核查意见 指 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
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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