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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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王力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
同所”)于 1981 年成立,前身是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
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
伙人为李惠琦。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拥有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400 名。致同所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次、行政监管措
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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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致同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致同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健全有效,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已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他们在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重视了解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在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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