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楼 邮编:310016
电话:(+86)0571-86508080 传真:(+86)0571-87357755
目录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5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6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15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16
五、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6
六、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影响 ......16
七、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17
八、结论性意见......17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凯迪股份、公司、上
指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股权激励计划、本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指
激励计划、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
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
限制性股票 指
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
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激励计划(草案)》 指
票激励计划(草案)》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
激励对象 指
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
授予日 指
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有效期 指
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的期间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
限售期 指
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
解除限售期 指 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期间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条件 指
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自律监管指南》 指
——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 指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法律意见中,各单项数据之和与总数不一致系因数据四舍五入所导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