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剑)
本人作为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赋予的职权,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
(二)独立性说明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本人及亲属均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持有股份、享有权益或任职,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报告,着重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股东会召开 实际出席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李剑 10 10 0 0 3 3
除需回避表决事项外,本人对 2025 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会议 应参加会议 委托出席
参加次数
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4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2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4 4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通过查询资料、听取汇报及对相关人员问询的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对每一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审议,并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同时,依托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经营出谋划策,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努力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并就定期报告及公司业务、财务状况与公司内部审计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公司管理层、负责审计的会计师召开沟通会,听取公司管理层、会计师关于业绩情况和审计情况的汇报。报告期内,本人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了解审计部、内控小组年度工作计划,并就
相关安排进行讨论沟通。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 1 次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方面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按规定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进行了独立董事履职规范、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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