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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2 18:59:43 股吧网页版
罗曼股份: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规划,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订了《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

(一)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二)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三)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四)坚持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
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
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现金分红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

(三)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
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单
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 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 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 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 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 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 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 后留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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