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黄松: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云南省第二监狱中队长,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及高级合伙人、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20 日,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下
简称“履职期间”),由于任期届满六年,自 2025 年 5 月 20 日后不再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人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本人符合担任独立董事所需的独立性标准,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和股东会,会议召开前,在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本人获取了做出决议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认真仔细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为会议表决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履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
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在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时,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股东会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线上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6 4 2 2 2 2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履职期间,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出席并参与讨论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事项、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等相关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多元渠道,与中小投资者保持互动沟通,充分倾听市场诉求与合理化建议。同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督导职责,要求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优化股东沟通机制与意见反馈渠道,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 8 天,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
会和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部门职能、ESG 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汇报,不定期与公司董事、经营高管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和配合,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通过运用本人在公司治理、法律等领域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战略发展、规范运作和品牌建设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不存在公司为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等期间费用的情况,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对外担保方面,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担保计
划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
251,00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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