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必得科技
股票代码:605298
信息披露义务人:扬州鼎龙启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城北街道瘦西湖路 195 号花都汇商务中心 6 号楼 256 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得科技”)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必得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权益变动的合规性审核及其他必要的程序后方可实施。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3
释 义......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1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
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1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人员情况......10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11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
等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11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
说明......11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12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12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
的股份......12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12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14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14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方式......14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15
四、相关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26
第四节 资金来源......27
一、权益变动资金总额......27
二、权益变动资金来源......27
三、资金支付方式......27
第五节 后续计划......28
一、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
重大调整的计划......28
二、在未来12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
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28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28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29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29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29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29
第六节 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30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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