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系由舒华(中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福建省泉州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50061160716XA。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
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舒华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Shuhua Sport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福建省晋江市池店镇凤池西路 528 号。
邮政编码:36221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922.6523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法人,并受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管辖和保护。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
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科技创新,为人类提供健康生活。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
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竞赛组织;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场地设施 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健康服务;体育中介代理服务;家 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模具制造; 模具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 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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